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强化服务意识
努力促进通信行业和谐发展
-----北京市通信行业协会年度工作报告
(2006年10月)
各位会员代表:
我受理事会的委托,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协会一年来所作的主要工作及下一年度工作要点,请予审议。
一年来,北京市通信行业协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信息产业部、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年度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我会第二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和第二届第一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决定和工作要点,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面向通信企业,突出服务宗旨,努力促进通信行业和谐发展。协会会员单位已从协会成立时的128家,发展到现在的505家。在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的领导下,在中国通信企协和北京市社团办的指导下,在广大会员单位的支持下,我会荣幸地被中国通信企业协会评为“全国先进通信行业协会”,这个称号的取得是理事会集体领导的结晶,是全体会员共同努力奋斗的结果。
一、 为政府主管部门服务
认真当好政府主管部门的参谋助手,积极宣传《电信条例》和通信法规,协助政府主管部门维护通信市场秩序,规范通信市场经营行为,促进北京地区通信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一) 依据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委托和京信市监发(2005)447
号《关于北京地区2005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通知》及京信市监发450号《关于北京地区获得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生产企业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协会对2005年度年检工作进行了全面统筹安排。从2005年12月20日至2006年3月31日,分别对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生产企业进行了年度工作检查。应参加年检单位为3739家,实际参加年检合格的单位为3046家。年检工作结束后,协会及时向通信管理局提交了《年检工作报告》。通过年检工作,规范了企业的经营行为,严格了监管制度,为政府主管部门提供了北京地区通信企业相关数据。
(二) 2006年5-6月份,根据通信管理局授权和通信管理局
《呼叫中心企业号码资源专项检查工作计划安排》,协会领导对此做了专项研究和部署,抽调专门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32家呼叫中心企业的号码,按着核配的号码位长并拓展到8位,进行实际拨测(每单位拨测1000个号)。为了防止检查工作出现遗漏,共设计了三种报表,即:《号码资源检查表》,《语音导航拨测情况登记表》和《码号资源检查情况汇总表》。对检查中有疑点的单位和号码,以及擅自拓展位长并改变用途的单位,及时上报了通信管理局。通信管理局据此通报相关单位,限定时间进行整改,其中有6个号码责令关闭,其它检查出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协会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核实复查。通过检查加强了事后监管,建立了电信网号码资源的专项检查监管机制,规范了企业使用目的和用途,严格了企业经营行为,保障通信企业公平竞争,促进通信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我会联手开展“守信企业”活
动今年是第三个年度。依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授权,我会负责受理通信企业的申报、考核、推荐工作,我会推荐的企业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并向社会公示,记入北京市企业信息系统“良好信息系统”中。2006年,网通北京市分公司、北京移动公司、联通北京分公司、北视英特维公司等26家通信企业被批准授予“守信企业”称号,同时被录入北京市良好企业信息系统中,展示了北京通信行业的良好形象,提升了企业的知名度及市场竞争力。
(四) 依据北京市通信管理局京信管发(2006)86号《关于
成立〈北京志"市政卷"北京电信志〉和〈当代中国城市发展〉电信部分编纂委员会的通知》,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委托北京市通信行业协会负责编纂组织和日常工作。现已组成了以通信管理局陈卫军局长任主任,韩玮副局长、郭克利副局长任副主任,北京六大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主要领导参加的编纂委员会,主编由管理局办公室主任高峰担任,副主编由通信行业协会贾修治秘书长担任,责任编辑由协会咨询服务部主任赵其辉担任,现正按编委会的整体部署展开工作。《当代中国城市发展电信部分》,已根据市政管委的要求,列出详编细目,并收集电信史料65万余字,稿件力求全面详实地反映改革开放后北京电信业发展轨迹和取得的成果,撰写工作正在进行中。
(五) 北京市通信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参与了由北京市通信
管理局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手制定的《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和《北京市固定电话入网合同》示范文本;北京六家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据此于2005年11月向社会推出了各自的“入网合同”,社会各界给予了较高的评价。
(六) 按照信息产业部关于通信行业行风建设工作要点和北
京市通信管理局行风评议的统一部署,我会积极参与了对北京地区五大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行风民主评议活动。通过调查研究并结合北京市电信用户申诉中心受理申诉的统计分析,向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提出了改进服务工作的建议。
二、 为会员企业服务
为会员企业服务是协会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坚持面向企业,了解通信企业需求和特点,才能更好地为会员企业服务。协会努力搭建交流平台,组织对内、对外交流和出国考察,参加国内高层论坛,组织相关培训等共20余次。充分发挥协会网站(www.tele21.com.cn)的交流平台作用,有针对性的为会员企业发展提供相关信息,为通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一) 为深入贯彻信息产业部与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全国电信
用户委员会共同发起的“畅通网络、诚信服务”主题活动,促进电信企业把追求用户满意度作为电信服务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努力提高通信质量和服务水平,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共同构建和谐的通信消费环境。为此,北京市通信行业协会和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携手北京六大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3月8日举办了“畅通网络、诚信服务”构建和谐的通信消费环境座谈会。这一活动得到了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积极响应,得到了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和相关媒体的支持。北京电视台、北京广播电台、人民邮电报、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法制日报、新浪网、千龙网、人民网、搜狐网等共17家新闻媒体对这一活动给予充分肯定和报道。
会上,网通北京市分公司、北京移动通信公司、联通北京分公司、北京市电信公司、铁通北京分公司、卫通北京分公司向社会发布了改善服务的新举措并郑重向社会公众承诺:“以落实‘畅通网络、诚信服务’构建和谐通信消费环境为契机,诚信为电信消费者服务,加强电信业务和电信服务宣传力度,打造卓越优质服务品牌,在全社会树立电信诚信服务的良好企业形象”。
(二) 为了更好地树立北京通信企业的良好形象,北京市通信
行业协会和北京市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联手北京日报,先后两次在北京日报开辟“通信专版”,得到了北京电信运营企业和通信设备制造企业积极响应。“通信专版”集中反映了北京通信行业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以及他们推出的新业务,改善服务的新举措,拉近了电信企业与电信消费者之间的距离。体现了电信企业以人为本,诚信服务的良好形象,收到了明显效果。
(三) 2006年4月协会组织部分单位赴美考察“2006―美国无
线通信博览会”,博览会展出的移动电话、移动通讯应用软件、蓝牙技术、GPS、无线局域网、网络产品及服务、电子商务等对考察者有一定启示作用。2006年7月协会组织部分单位赴台考察“台北国际电信暨网络设备展览”,展会的展品有移动固定终端设备、IP网络产品、通讯仪器仪表、线缆、光纤设备、电池、电子商务、电信应用软件等,通过考察了解了国际通信行业动态,获取了电信行业新的技术信息。
(四) 依据信息产业部第31号令和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
建设项目工程师资格管理暂行办法》以及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师培训、考试工作的要求,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委托我会组织实施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师的培训工作。协会依据培训要求,认真准备,精心组织,今年计划办班3期,每期为100人左右,分三期培训,已培训273人,经过考试对合格者核发了“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通过培训对提高通信行业通信建设队伍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规范通信建设市场行为,严格行业标准起到促进作用。
(五) 充分发挥协会网站(www.tele21.com.cn)的宣传及交
流作用,网站为会员单位提供了一个多视角,有权威和信誉的信息交流平台。目前网站为了适应会员单位和业内人士的需求,共设置了14个栏目。网站历经三年的运行,在宣传会员单位,宣传新技术、新设备,宣传国家电信法规和行业政策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贯彻理事会的决议和协会工作安排上起到了沟通和指导作用。目前协会网站有约5000条信息,平均年浏览量在120万次,去年浏览量北京和外埠比约1:1,今年北京和外埠比约1:3,说明网站的影响力在扩大,不论在会员单位、业内人士、通信行业及社会各界网站都占有了一席之地,成为业界查找所需信息登陆的网站之一。
(六) 2005年10月和2006年5月,协会组织会员单位参加由
国际通信产业组织(ICID)主办的“下一代网络通信国际论坛”。论坛带来了国内外通信运营商高层管理经验,提供了新的技术和信息,论坛内容多为业界关注的多媒体业务激活与NGN、IMS与NGN融合发展、开放式融合网络、下一代移动网络、宽带业务发展、高效网络服务传递等专题,也为参会企业提供了与国内外企业合作的机遇。
(七) 2006年7月,协会呼叫中心专业委员会召开了呼叫中心
运营及业务拓展专题研讨会,针对北京地区呼叫中心企业业务发展状况,交流研讨提高呼叫中心企业运营能力及业务拓展案例;会议聘请了信息产业部呼叫中心标准指导委员会常务副主席等5名业界资深专家解读提高呼叫中心运营能力的秘籍,介绍了成功呼叫中心运营经验,以及提高呼叫中心运营能力的各环节要素,对北京地区呼叫中心业务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八) 为了增强中、小型SP企业的竞争力,协会于2005年12
月与中国SP联盟网站联合举办了首届增值电信业务合作与交易大会,约有300家企业参加了会议。会议依据SP企业和个体从业者的需求,改变了以往的论坛风格,既有大会交流,又有企业面对面地合作洽谈,促进了中、小SP企业合作与交易服务业务的健康发展。
(九) 为了贯彻落实《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使互联网
相关企业能够正确地理解“条例”的精神与内容,协会组织联通北京分公司、搜狐、新浪、TOM、赛尔等30多家企业参加了由国务院法制办、信息产业部、国家版权局主办的《条例》宣传讲座。
(十) 为了推动移动增值业务健康有序的发展,实现SP企业
与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互利互赢的合作模式,协会邀请北京移动公司和相关SP运营企业,围绕SP业务的发展动向及前景,以及新业务、新技术及合作模式进行了全面研讨;会议还研讨了提高移动电信增值业务服务质量的途径,引导规范SP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2006年7月,协会协助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组织举办“依法经营、诚信服务”专题法规培训,有400多家SP企业参加培训。这次培训聘请了信息产业部相关法律专家,对通信法规进行系统的讲解,促进企业提高法律意识,牢固树立“依法经营、诚信服务”的经营理念,通过培训为移动信息服务企业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十一) 为了方便北京地区通信企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
可证和办理经营许可证变更业务,协会提供咨询服务。代办的业务主要是: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移动增值服务业务、呼叫中心业务、NO"7信令点编码业务以及96×××短号码申请和95×××短号码备案业务等。经与相关单位研究,此项工作已于2006年6月正式启动,现已取得初步成果。
三、 为通信消费者服务
“行动起来,创造公平的信息社会,让全球网络更安全”。协会致力于倡导绿色网络、文明上网,企业自律,依法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利益,构建和谐的通信消费环境,促进通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 北京市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认真受理用户的申诉,协
调处理用户与企业的争议,用户申诉处理及时率及满意率均在99.5%以上。用户申诉受理中心每月将用户的申诉进行统计分析,形成简报上报北京市通信管理局、信息产业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并印发北京相关通信企业,为政府主管部门宏观决策提供依据,为企业改进服务提供参考。用户申诉中心充分发挥申诉热线“68212300”的作用,坚持诚信受理、耐心解释、热心服务、公平处理的办事原则,赢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企业和通信消费者的信赖。申诉受理中心自2005年7月至2006年7月共受理1514件,其中用户申诉1224件,占总量的80.8%;咨询建议290件,占总量的19.2%。对六大基础电信运营商申诉1098件,占申诉总量的89.7%,对寻呼台及SP企业申诉126件,占申诉总量的10.3%。申诉受理中心还担负着专项业务检查阶段性的用户申诉受理工作,如在移动终端设备的检查和治理、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的专项检查中都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从申诉受理中心年度申诉受理简报统计分析,2006年上半年,用户反映比较突出问题:一是ADSL包月用户对产生信息服务费申诉较多;二是用户对发生不明声讯费争议较多;三是手机预付费用户对套餐资费不能提供实时查询通话总时长反映强烈;四是对移动增值服务业务(SP)资费误导宣传和收费陷阱反映突出。上述问题,希望相关通信企业以用户满意为出发点,认真加以解决。
(二) 为了维护北京地区电话设备销售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
费者合法权益,在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的支持下,由协会牵头,组织网通北京市分公司等15家企业为发起单位,共同制定了《北京地区程控数字用户交换机(含数字集团电话)入网销售和售后服务保证诚信机制》及《北京地区程控数字用户交换机(含数字集团电话)入网销售和售后服务质量保证诚信自律公约》。从2005年的15家企业发展至今已有52家通信企业在《自律公约》上签了字,自觉地按“诚信机制”办事,净化了北京地区通信设备销售市场,到目前为止,还没发现任何一家企业销售伪劣假冒产品,也没有收到电信消费者的任何投诉。销售企业主动宣传《自律公约》,把获得行业认定的“诚信承诺证书”作为发展业务并成为与对手竞争的利器,收到较好的效果,从而也为北京地区通信设备销售创造了良好经营环境,树立了通信行业信誉和形象,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
(三) 协会互联网分会在去年12月组织由130家互联网企业
签订《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的基础上,2006年重点抓了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树立和弘扬以“八荣八耻”为核心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开展网站信息内容的自查自纠及互查互纠,彻底清除网上不良信息。
互联网分会为了加强互联网企业的法律意识及网络安全防护意识,使互联网企业在本身网络受到攻击或被人利用攻击他人网络时,能及时采取措施,有效地处理各种网络问题,在互联网企业中建立快速响应通道。为此,协会已同相关部门商定,启动在每个互联网企业中设网络安全管理员一名并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核发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负责本企业的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四) 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在2005年第四季度,先后两次召
开全委会,专题进行“建立电信用户诚信系统”可行性研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诚实信用”的原则和中国人民银行、信息产业部通知精神,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认为建立电信用户诚信系统时机已经成熟,正在积极推动这一工作的尽早实现。
中国人民银行和信息产业部(2006)112号文件,要求积极推动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和整合,加快企业和个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银行和电信企业业务发展,提高社会诚信水平。协会在通信管理局的领导下,正在制定整体规划及分步实施计划,逐步建立电信用户诚信系统。
(五) 为了落实信息产业部(2006)314号文件精神和总体部
署,协会协助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召开了北京地区治理和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的专项治理动员大会。按照大会的统一部署,协会无线移动增值业务分会组织部分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增值电信运营企业:网通北京市分公司、北京移动公司、联通北京公司、千龙新闻网、新浪网、搜狐网等共20家企业,发起了治理和规范移动信息服务的倡议书。倡议书号召北京地区所有的移动增值电信运营企业(SP)诚信经营,文明收费;同时号召SP企业行动起来,签定行业自律公约,自我规范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自律公约的签约企业已达248家。为了维护自律公约的严肃性,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向社会各界公告了投诉电话(68212300),接受社会监督,畅通投诉渠道。人民邮电报及网络媒体相继报道了协会这一举措,题目是:《北京运营商和SP联合签署倡议书为移动信息发展保驾护航》。
四、 加强协会自身建设
加强协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是做好协会工作的前提条件;进一步理顺协会的运行机制,根据工作需求设置必要的分支机构,适应协会工作的发展;努力实现协会“自立、自养、自强”。
(一) 第二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之后,相继成立了北京
市通信行业协会互联网分会、北京市通信行业协会通信设备制造分会、北京市通信行业协会无线增值服务业务分会。目前协会共有六个分支机构,即:互联网分会、通信设备制造分会、无线增值服务业务分会、呼叫中心专业委员会、专家评审委员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各分支机构按照理事会统一部署,相对独立地开展工作。
根据第二届第一次理事会决议,由各常务副理事长单位指派一名二级部门领导出任协会(兼职)副秘书长,现已建立了秘书长办公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
(二) 针对协会秘书处人员少、事情多、业务面广、政策性强、
业务技术水平要求高的特点,秘书处组成人员加强了政策法规、业务和技术方面的学习,建立了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学习制度,对于提高员工综合素质,适应协会工作需要起到积极作用。
(三) 加强与相关省、市通信行业协会的交流与合作,促进行
业共同发展。2005年12月我会邀请天津市通信行业协会一行五人来北京座谈;今年4月应上海市通信行业协会邀请,我会派员参加了由其组织的七省市通信行业协会秘书长座谈会。同行间的互相交流,共同探讨、摸索行业协会发展的自身规律,对促进通信行业共同发展起到应有的作用。
(四) 严格财务制度,严肃财务纪律,严格执行理事会审议通
过的《财务管理办法》。协会的财务收入、支出合理,列帐清楚,符合《协会章程》和《财务管理办法》(详见协会监事财务年度审计报告)。
下一年度协会工作要点
北京市通信行业协会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信息产业部和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年度工作会议工作部署和相关通信行业法律、法规,以2008奥运为契机,在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的领导下,在中国通信企协和北京市社团办的指导下,紧紧依靠广大会员单位,努力为政府主管部门服务,为会员单位服务,为通信消费者服务;同时协会要通过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会展等多种形式,实现“自立、自养、自强”;努力为构建通信行业和谐的消费环境,促进通信行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而奋斗。
一、 努力做好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的各项事宜,当好政府主管部
门的参谋助手。通过做好每年的通信企业年度检查,专项治理活动,规范通信市场经营行为,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参加通信管理局组织的行风民主评议活动,促进通信企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协调好通信企业间的关系,维护通信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促进北京地区通信网络安全稳定运行;继续做好《北京志"市政卷"北京电信志》和《〈当代中国城市发展〉电信部分》的编纂工作,按照编委会整体规划逐步推进,详实地反映改革开放后北京电信业发展轨迹和取得的成果。
二、 大力倡导、推动“行业自律”,规范互联网和通信设备销售
市场秩序,增强通信企业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保护国家、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继续推动《互联网自律公约》,《寻呼企业自律公约》,《北京地区程控数字用户交换机(含数字集团电话)入网销售和售后服务质量保证诚信自律公约》和《无线移动增值服务业务自律公约》的贯彻落实。协会按照自律公约相关规定积极协调、妥善处理相关争议,加强相互监督检查,共同促进通信行业的自律机制落到实处。
倡导网络文明、构建和谐通信消费环境,打造北京地区阳光绿色网络工程。
三、 为通信消费者作好服务。依据信息产业部的相关政策法规
及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相关规定,北京市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要处理好通信用户的申诉及上访等事宜;充分发挥“68212300”热线的作用,协调好企业与用户的关系;对用户申诉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回声,事事有着落;客观认真分析通信消费者申诉的问题,指导协调相关企业,解决好用户在接受通信服务过程中与通信运营企业发生的争议;做好用户申诉的日登记、月统计及综合分析工作,每月将用户的申诉统计分析以简报的形式报送北京市通信管理局、信息产业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并抄送相关通信企业。
四、 要努力实现协会“自立、自养、自强”,大力开展咨询服务
活动。一是认真做好代办各种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工作;二是法律咨询委员会要接受通信企业的委托,做好法律咨询服务工作;三是专家评审委员会要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评估。通过以上三种形式的有偿服务为协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经费支撑。
五、 进一步办好协会网站。目前协会网站首页安排14个栏目,
根据会员单位的需求和专家的指导意见,适时增加栏目和内容,使其更加充实,更加完善,文章的针对性要强,实用价值要大。网站不仅要在政策、法规宣传和技术、业务交流上发挥作用,更应对通信行业的发展提出具有前瞻性的应用价值和指导作用。北京市通信协会网站(www.tele21.com.cn)要与具备条件的会员单位做好网站的友情链接,每个会员单位要主动提供本企业的信息,加大协会会员群体的宣传力度,使协会网站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服务。
六、 充分发挥协会互联网分会、通信设备制造分会、无线移动
增值服务业务分会、呼叫中心专业委员会、专家评审委员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六个分支机构的作用,按着理事会的统一部署,各分支机构要依照各自的职责任务,相对独立的开展工作。
七、 继续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手,大力开展“守信企业”
公示活动。协会希望更多通信企业成为“守信企业”,此项活动对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净化通信市场,防止恶性竞争,维护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树立通信行业的良好形象意义重大。协会希望具备条件的企业积极自愿申请,由协会受理、考核、推荐,上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并向社会公告。
八、 加强交流和信息沟通。根据会员单位的需求,有针对性的
搭建相应的交流平台,突出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业务创新和“数字奥运”的交流力度。继续组织出国考察学习,参加国际通信业的高层论坛,召开相关专业的交流会、座谈会、展示会,为会员单位提供多种信息渠道,促进会员单位间的交流与合作。
九、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信息产业部(2006)112号文件精神,根据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的要求,积极推动电信企业和电信用户诚信体系建设,逐步实现资源整合与资源共享,提高北京通信行业社会诚信水平。
十、 加强协会自身建设。理事会要依章、依规加强对协会工
作的领导;秘书处工作人员要增强为会员服务的意识,提高办事能力与办事效率,努力为会员单位多办实事、好事;加强协会秘书处的制度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依章、依规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秘书处在协会工作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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